《中华人名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在我国实行学历证书、职业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度”。
胡锦涛的十七大讲话报告: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制定了坚定不移的实施“要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教育发展基本国策。2005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及实施意见》(国发[2005]35号)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是我国政府针对国内外贸产业发展新形势和国内各行业语言人才建设的迫切需要,制定的一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关于未来五年内加快我国职业培训,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思路、目标、任务和措施的纲领性文件。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2010年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上讲话:
《实现高等教育发展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战略性转变》袁贵仁部长分析了当前职业教育的态势,他指出,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我国教育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加重视保证职业教育质量持续提高的有效机制,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 袁贵仁强调,当前内地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要在三个方面下更大的功夫。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全面深化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鼓励支持和宣传推广成功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二要健全多元化人才评价体系,在政府主导下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建立多角度评价人才发展潜质的测评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个体发展相协调。三要继续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形成有利于职业人才成长的终身学习机制。
郑斯林在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长座谈会上强调: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在为民营企业服务和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中发挥更大 的作用。一是要提高劳动力市场服务的效率,为民营企业选人用人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和高质量的服务水平。要切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努力为民营企业提供急需的人力资源特别是技能人才。二是要切实加强就业服务工作。职业培训机构要以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培养 企业急需的技能人才为出发点,帮助广大的求职者提高职业技能复合型职业人才,以缓解我国当前职业人才紧缺及人才结构不合理的现状,从而促进我国国际紧缺型高素质职业人才建设可持续发展。